頂大生疑似媒介性交易,校方展開調查(大學示意圖,非報導所稱學校。本報資料)
日前,有國立大學生被踢爆,打著新創公司名號,提供把妹教學與娛樂服務,甚至在網路社群交流板攬客徵才,疑似媒介性交易。該學生聲稱,公司只提供出租女友服務,不是茶莊、應召站,也沒有賣淫的服務。校方則表示,目前已對該生是否違反校規展開調查。
從社會價值觀的角度來看,上述新聞反映了社會價值觀的偏差和混亂。這種以利為導向、唯利是圖的價值觀,導致一些高材生運用自身才智,以迴避法律責任為手段,從事不道德的行為,可謂創意有餘,法治觀念不足,並且進一步破壞社會風俗和道德秩序。
這個事件顯示當前教育體制對於品德教育的不足。教育機構應該扮演著培養學生道德觀念和價值觀的角色。然而,如果教育體系只著重於升學率,忽視了倫理價值和社會責任,那麼學生將很難建立起正確的價值觀,容易被利益驅使,甚至偏離道德的底線。
其次,此事件也凸顯學生對法治觀念的薄弱。學生將媒介性交易包裝成把妹教學,企圖逃避法律責任,這表明他們對法律的尊重和遵守意識不足,對違法行為的後果沒有足夠的認識。因此,加強法治觀念的教育和宣導,讓學生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違法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,是非常必要的。
早在兩千多年前,孟子便提出「利義之辨」。孟子認為仁義應該是統治者為政的首選,而不是僅僅以利益為導向。這個觀點也可以運用到教育體系中。教育不應只重視學生的課業成績或升學率,更應注重品德和價值觀的培養,讓學生了解仁義的重要性,明白個人行為對社會和國家的影響,從而在面對誘惑和利益時能做出正確的選擇。
綜上所述,要導正這種偏差價值觀和道德混亂的情形,教育單位應加強培養學生的法治觀念和品德教育,強調仁義的重要性,讓學生明白利與義之間的區別。同時,家庭和社會也應扮演積極的角色,共同努力改善社會價值觀的偏差,讓人們不再只注重利益,而是能夠在追求利益的同時,堅守道德底線。
孟子強調義先於利(臺中孔廟。本報資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