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的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已陸續開放報名,各縣市自11月起陸續受理申請。教育部表示,身心障礙幼兒是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的優先招收對象,家長需密切注意各地方政府所訂的申請時程與文件,以保障孩子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權益。
依據規定,特殊教育幼兒須經過多元評量、教育需求評估及綜合研判,並依鑑定結果安置於特教學校、特教班(集中式或分散式資源班),或普通班接受巡迴輔導及相關特教服務。
此外,幼兒園針對特教幼兒會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,內容包括行為功能介入、轉銜輔導及其他必要的支持服務。教育部指出,家長參與計畫討論是關鍵,可協助學校為幼兒打造更適切的學習環境。
有關申請日期及流程詳情,可至「全國教保資訊網」查詢,確保順利完成申請程序,為孩子爭取適性教育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