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林國小結合校園環境資源,對昆蟲進行觀察(教育部國教署提供)
為因應少子女化對小校的衝擊,以及促進學生群性發展,教育部透過「國民教育法」的授權,制定子法,奠定混齡教學法制化的基礎。目前,國教署已發布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」,藉以支持全國小校拓展多元發展進路,並提供在職教師增能研習與輔導諮詢機制,協助教師開發屬於各校的混齡教學課程,以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。
國教署指出,許多學校已經展現出混齡教學的成果。以新北市上林國小為例,該校教學團隊結合校園環境資源,利用當地螢火蟲季,帶領三年級與四年級學生共同觀察與探索自然科學的領域課程。而臺中市溪尾國小則以「筏現稻鄉」為主題,發展初階與進階的綜合活動課程,讓學生從低年級開始學習結繩技術,並在三年後能獨立完成造筏任務,最後帶領學弟妹們渡溪。透過這樣的課程,學生能隨年齡增長而擔任不同角色,培養自我覺察和同理心。
除了學校內部的實踐,教師們也能透過「跨年級教學公開觀議課暨課例研討會」與實務專家交流,提升專業知能。教師在回校授課時,能夠讓學生在跨年級教室裡發揮個人所長,體會到團體互助的價值與意義。
國教署表示,為進一步推廣混齡教學模式,已透過多元管道提供優良教學案例、實務現場影音及專業知能研習等資源,例如「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—跨年級教學」、「Youtube影音頻道:跨年級教學」及「Facebook粉絲專頁:跨年級教學 Multi-grade Instruction」等,以支持小校深化教學,協助學生在跨年級團體中發展群體經驗,確保優良教育品質的持續提升。
溪尾國小高年級與低年級學生分工合作,學習溯溪技能(教育部國教署提供)